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学区: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鹿城区中小学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鹿城区中小学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国师德专题教育启动部署会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温州市中小学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鹿城区实际,现就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示范引领工程”“规范践行工程”“警示宣教工程”等“三大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师德为先评价标准,倡导社会尊师重教风尚,打造培养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活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总结一批经验做法,树立一批模范榜样,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涵养,加快构建鹿城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 三、主要内容 (一)师德示范引领工程 1.坚持师德教育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为重点,聚焦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温州人精神等内容,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举办暑期师德教育报告会,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扎实开展“师德第一课”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师德教育“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优秀教师表扬、组建一支“8090”青年教师理论暨“我的教育故事”师德宣讲队伍、组织一场优秀教师事迹宣讲、观看一批师德典范影视剧(如《黄大年》《李保国》《一生只为一事来》)、举行一次青年教师师德主题交流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激励教师见贤思齐,引导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2.提升教师职业责任感。严格规范教师聘用,落实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应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作为重要约定内容,并签订师德承诺书,切实增强遵守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心理健康管理能力培养,提升全体教师对学生心理危机观察、分析和引导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重视教师荣休制度,强化教师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3.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坚持以“学党史、守初心、育新人”为主题,把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将“四史”学习作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四史”学习教育。组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生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领导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用好红色资源,向全区教师推荐温州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附件2)和精品学习素材(包括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电视专题片《人民的小康》《百年风华》《红船》、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山海情》及《光荣与梦想》《觉醒年代》《大决战》《功勋》等重点剧目),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师德规范践行工程 1.强化学习师德规范。坚决突出师德第一标准要求,各校组织教师强化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组织中小学校长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严格要求各校将师德师风全面纳入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必修内容,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2.严把专项治理成效。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专项治理工作,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对涉及违规补课的举报将迅速组织查处,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同时,区教育局积极完善师德目标管理、民主评议、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杜绝教师不良从教行为发生。为强化治理成效,区教育局将对各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持严字当头,对“双减”政策背景下,仍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将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学校也要公开举报渠道,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师德警示宣教工程 1.加强师德监管力量。突出学校治理主体,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师德建设检查机制。落实“瓯越师德码”应用机制,各校要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的负面典型,认真梳理好本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反面警示案例清单,定期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根据省教育厅组织的覆盖全员的师德警示教育,把师德警示案例在线学习作为暑期教师培训的必修学分,各校要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发挥学校责任督学作用,开展师德师风重点问题、共性问题专项督导。 2.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挖掘教师示范典型,树立教师正面形象,积极发挥教师节激励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多形式组织开展师德宣讲活动。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用好家校合作平台和家长学校,营造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各校要切实履行党支部主体责任,明确党支部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自上而下、逐级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要把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切实以学促思、以学促行。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涵养。 (二)严管厚爱,常抓不懈。各校要牢牢树立师德为先的观念,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发展的第一基础、形象展示的第一窗口,对优秀教师要大力表彰宣传,对失德违纪教师要作出严肃处理,要把师德师风要求贯穿于日常管理之中,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涵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督察,务求实效。努力查找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梗阻问题,积极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末端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对于存在师德专题教育落实不到位、要求不严,师德师风监管不够、举报渠道不畅、问题调查取证走过场、问责不到位等问题的学校,将严肃问责。 附件1: 鹿城区中小学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连春 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 军 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副组长 成 员:伊 立 林 芳 邵文立 董文林 孙忠胜 徐克文 金佰亲 李 烨 唐小挺 金晓群 附件2: 温州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 让我们一起沿着红色足迹学党史,“云游”温州市100家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在参观学习中重温红色岁月,感悟初心使命。 附件3: 教育部曝光的师德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高校教师黄某某多次在课堂上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9月,黄某某在其承担的专业理论课中多次发表与课程无关的错误言论,宣扬错误历史观,误导学生。给予黄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暂停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教学工作和研究生招生资格12个月,年度考核结果被认定为不称职;对黄某某所在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学院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院长、党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分管副院长进行提醒谈话,取消院长、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案例二:某高校教师梁某某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和转发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梁某某通过微博、推特等网络平台多次发布和转发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第一、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梁某某开除党籍和行政记过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停止教学工作。 案例三:某高校某外籍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等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间,该名外籍教师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方法不严谨、教学效果差,多次违反教学纪律,与学生言谈粗鄙,言语有失教师身份,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解除与该名外籍教师劳动聘用关系,注销其外国人来华工作证,并办理居留许可注销手续,限期离境。 案例四:某高校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五:某高校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案例六:某高校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案例七:某高校教师郭某不正当关系问题。2019年8月,郭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案例八:某高校教师刘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6年以来,刘某利用教师身份,与一女学生交往并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刘某解聘处理;刘某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责令学校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责令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涉事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对涉事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 案例九:某高校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案例十:某高校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8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其教师资格将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案例十一:某高校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职务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二、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年2 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三:某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案例四:某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五:某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15年以来,胡某某多次抄袭他人作品用于自己出版书籍、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主编教材等,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撤销胡某某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所获荣誉称号。 案例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某省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某学生家长6次微信转账共计2200元。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那某某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学校教学负责人被批评教育。 案例七: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某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案例八: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案例九:某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刘某开办某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案例十:某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案例十一:某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案例十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1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集体约谈;对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校长、法人代表职务;对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小学部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副校长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 三、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19年11月,陈某某在幼儿园午休期间责令4名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解聘处理,同时给予该幼儿园园长问责处分,并对该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二: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19年12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许某某、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许某某、潘某某以及该幼儿园执行园长予以解聘处理;将许某某(无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依法撤销潘某某的教师资格,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案例三:某幼儿园教师苏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0年9月,苏某某在协助班主任组织幼儿活动过程中,将一幼儿带至教室外掌掴。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苏某某解聘处理;责成该幼儿园园长作深刻检查,对该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四:某幼儿园某外籍教师猥亵幼儿问题。2019年1月25日,该名外籍教师在学生午休期间,趁机对一女童进行猥亵,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待其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当地教育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要求该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教师尤其是外籍教师聘用程序,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根本保障。同时,对该幼儿园园长予以辞退处理,撤销该幼儿园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资格。 案例五:某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2020年11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5日以下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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