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2-0115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对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予以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56677592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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