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8/2022-42949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2-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受疫情影响租金减免的公示(二)


为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因疫情影响带来的困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30 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2〕7 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务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 号)文件要求。2022 年 3 月 31 日温政发〔2022〕7 号文件印发时,已承租市属、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申请并经审核后享受第二季度(即 4-6 月份)租金减免,现将受疫情影响减免租金的公示如下:

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租金进度明细表

序号

国企集团名称

出租单位

出租单位性质

土地房产详细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是否经审批

有无转租

最终承租方名称

最终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最终承租方性质

2022年二季度实际应交租金

实际减免租金金额

减免方式

备注

1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事业单位

鹿城区五马街95号

6.92

温州辉煌鞋业有限公司

913303023076160454

服务业小微企业

17500元

17500元

退还租金

因租金已上缴财政,现由出租方垫付退回,退回额在下一次上缴租金时冲减

公示期:2022年5月 25日-5月31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我单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7-88201211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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