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2-4296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人〔2022〕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200号)和《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的30条意见>的通知》(鹿委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场所。重点向我区鞋服行业等重点产业倾斜。 申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是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瓯江技能大奖、市“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温州名匠)、新时代浙江工匠(省“百千万”)培养项目,省、市、区技术能手,省、市、区首席技师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办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申办的工作室除领办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温州市鹿城区+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和单位对大师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一年一评,每次评选5个(条件不成熟可少于5个)。评上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绩突出者将推荐参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委人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2.推荐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郑昌浩,联系电话:88217911,88990719。 3.技能大师工作室公示结束后颁发证书及牌匾。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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