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2-4304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2-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我局决定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温鹿市监[2017]128号)予以修改。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sjjspfj@lucheng.gov.cn。联系人:李琼,联系电话:56588330

      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一、删除附件5《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项第3目“3.外省保安公司到我省设立分公司的审核。根据《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管理的通知》(浙公通字[2011]143号),外省保安服务公司来我省设立分公司的,公安部门对其母公司进行资质审查,根据我省《保安服务公司审批细则》(浙公通字[2011]124号)规定并经商公安部门,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总公司注册资本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办公场所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的内容;并调整第三条第(一)项第4目、第5目、第6目、第7目,作为第三条第(一)项第3目、第4目、第5目、第6目。

       二、删除附件5《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指导意见》的附件2《浙江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第4点中“,且需符合总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公司办公场所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龄不超70岁”的内容;

       三、删除附件5《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指导意见》的附件5《“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指南》的注中“、《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保安服务公司审批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1]124号)”的内容。

      附件:关于修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修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9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修改<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大举措>(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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