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4/2022-4323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南郊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鹿城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1 号)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温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市级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

1

X2ZJ202009260041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吴桥工业区葡萄棚路5号厂房,出租给一家红酒行,违章建筑装修噪音扰民。

消除噪声污染。

违章建筑依法处置。

1. 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房周边进行噪音监测。

2. 执法中队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处置。

1. 检测报告显示,该厂界噪声未超标准。

2. 南郊中队执法人员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送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3日

受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7-8835928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泰安大厦C幢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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