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2-4406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收缴物品决定书》(温鹿市监缴字〔2022〕1818号),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送达《收缴物品决定书》(温鹿市监缴字〔2022〕18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收缴物品决定书》(温鹿市监缴字〔2022〕1818号)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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