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应用。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指导和促进消费升级。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的备案监督。 (三)负责电子商务促进工作。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审批、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区对外贸易业务,宏观管理全区进出口商品;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负责全区外经贸统计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 (六)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 (七)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初审异地商会在鹿城成立申请和出具初检意见,规范异地商会登记管理。 (九)承担局相关行政审批职能。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打造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着力营造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大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全力打造更高能级的开放大平台,推动开放朝着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方向转变,加快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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