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3-0012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受委托,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6日10时至1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温州市鹿城区安澜小区2幢B二层房屋五年租赁权,(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建筑面积299.39㎡,设计用途:非居住,租金以年为单位,一年一付,每期租金,在上一租赁期满前30天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20%。起拍价(年租金含税):6.47万元。(保证金1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参加竞拍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三、看样地址、时间: 看样地址: 标的坐在地,看样时间另行组织。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买受人在租赁期内须承担的责任、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事项和租赁履约保证金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房产租赁合同》(样本)附件下载。 八、价款结算、标的物交割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先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网络服务费,之后所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支付 (租金自实际移交之日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户腾空造成买受人不得按时搬入,出租人需将首年多收取的租金按实际天数不计息计算,并在下一年收取租金时直接进行抵扣。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金鹰支行;账号:737000120105035390)付清拍卖佣金(租金总成交额1%)。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凭《房产租赁合同》及成交款交款凭证向拍卖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6、租赁标的不包含房屋内部装修及装饰物,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询:0577-88355555 13858858269 联系地址:温州市东游大厦三楼。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 竞买协议及拍卖须知 受委托,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6日10时至1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拍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协议及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协议及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拍标的: 温州市鹿城区安澜小区2幢B二层房屋五年租赁权,(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建筑面积299.39㎡,设计用途:非居住,租金以年为单位,一年一付,每期租金,在上一租赁期满前30天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20%。起拍价(年租金含税):6.47万元。(保证金1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 1、参加竞拍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竞拍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七、成交价款结算: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先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网络服务费(成交价1%),之后所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支付 (租金自实际移交之日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户腾空造成买受人不得按时搬入,出租人需将首年多收取的租金按实际天数不计息计算,并在下一年收取租金时直接进行抵扣。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金鹰支行;账号:737000120105035390)付清拍卖佣金(租金总成交额1%)。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凭《房产租赁合同》及成交款交款凭证向拍卖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八、标的转移占有: 1、标的原租赁期于2022年 12 年 31日到期,若原承租人买受的,即在付清拍卖成交款(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即予交付。 2、租赁物以现场实物现有的条件下进行租赁,竞买人需认真现场查看实物,竞买人入驻后对各项审批、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甲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买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甲方无涉。 3、租赁期中买受人需代为缴纳房产租赁税并将税后金额缴纳至出租人提供的财政专户,其他一切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治安费、其他配套功能包装费、营业审批费、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4、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经营风险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违法经营责任,税收责任均有承租人承担。 5、租赁标的物交付标准,以标的交付的现状和买受人完成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租赁标的物交付条件。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至于排烟排污、店招店牌广告等其它所有城市管理设备设施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并自行向有关部门审批。 6、委托人为买受人(承租人)所承租的房屋内提供原有的消防及水、电设施。水、电如需增容,由买受人(承租人)自理、自负。 7、买受人应按本须知缴交成交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与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8、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买受人在租赁期内须承担的责任、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事项和租赁履约保证金以《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样本)附件下载。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租赁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服务费。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拍卖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拍卖人支付应付的拍卖佣金。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交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协议及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有权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拍卖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买资料及竞买文本无异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355555 13858858269 联系地址:温州市东游大厦三楼。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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