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3-4729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温州腾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江峰阁2 幢1单元1层106号-1(自主申报)非广告的户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为涉嫌违法。因调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等规定,请你单位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及听取处理意见,并提供以下材料(需在材料上签名或盖章)。逾期不到、不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经办人:黄丽捷  冯耀寿        电话:5680818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东游路2号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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