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8/2023-47837
组配分类 常住人口户籍管理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外夫妻投靠落户


审批依据:

1.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20205号】

2. 《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温公通〔202241号】

 

 

申报条件:夫妻一方投靠有我市家庭户口配偶。

 

 

申报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迁移人和被投靠人夫妻关系证明。

 

审批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所领导→县级公安机关

 

办理时限:

法定25个工作日,承诺14个工作日。退查的审批件自材料补齐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正、补齐材料。

 

办理渠道:

1.公安户籍窗口

2.“浙里办”APP

办事窗口地址及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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