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3-4761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委托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鹿城区河道划界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划界成果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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