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2/2023-48759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林海转、李博、余耀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68号《关于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

2022年3月11日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行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我国力争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

绿色建筑可以大大降低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事关国家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和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目前绿色建筑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每个人都可以方便地感知和操控自己的家园,全新的绿色建筑时代已经到来。

二、我局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绿色建筑发展,并认真贯彻落实

在市住建局的精心指导、局党委的坚强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一类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

现阶段,鹿城区绿色建筑工作根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的文件规定执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文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制定,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技术路线、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总体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技术路线、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和专项规划保障措施六个章节内容,明确了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与能源利用、住宅全装修等内容的具体要求,以此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

2022年我区新建建筑项目62个(其中民用建筑项目39个),新建总建筑面积263.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民用建筑面积222.61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绿色建筑面积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共222.61万平方米,占新建总建筑面积84.51%,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100%。鹿城区2022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完成(近)零能耗建筑1个,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9万平方米,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4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0.919万kW,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项,均超额完成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一类工作目标。

我局强化建设全过程闭环监管,以《鹿城区建设项目品质专项文本》为抓手,加强绿色建筑专篇编制管理工作,加大在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管、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和运维管理等环节监管力度,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做到专项审查闭合。践行绿色设计、选用绿色建材、实施绿色施工,着力提升绿色建筑效能,降低绿色建筑建造成本,进一步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控排能力,积极打造我区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促动建筑领域绿色生态与节能降耗无界融合,助推全区实现“双碳”目标。

目前,新版《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3-2030 年)》文件已由市住建局发起各单位征求意见稿,新专项规划对绿色建筑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预计在今年将出台并实施。

三、政协提案能更好推动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关于政协委员的提案内容,能更好推动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落实,我局牵头各职能科室传阅认真学习了提案内容,并逐条进行深入探讨,简要归纳如下:

1、关于建议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应用”。(1)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根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文件要求落实装配式建筑。一是居住住宅中A类区、B类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商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按50%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执行装配式建筑;二是其他居住建筑A类区 :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其他居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按50%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执行装配式建筑。三是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 :按50%建筑面积比例执行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小于 2 万平方米的项目除外)。(2)加强绿色低碳建材生产应用的建议。开展绿色建筑全生命期监管,规范管理流程,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绿色建筑体制,加强绿色建材与设备产品的生产和市场监管,杜绝监管盲点。实施建筑节能材料与设备产品的生产许可、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分别加强落实限制淘汰性与推荐性使用材料与产品目录制度管理,同时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和材料与设备产品进场的抽检,杜绝劣质产品进入施工现场。(3)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的建议。根据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居住建筑和其他建筑都要求在屋面处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进行光伏发电,实行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50%,并在项目设计阶段就要求落实到位。(4)构建全方位数字化推进体系的建议。开展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新建项目加大建筑机器人利用,推广智能建造水平,并要求项目把智能建造费用纳入项目估算造价清单中。

2、关于建议二“积极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1)强化骨干企业培育,构造完整绿色建筑产业链的建议。近3年启动建设装配式建筑 200万平方米以上,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1个,城市新增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装配式建造,建造方式和施工技术不断创新,加速推动我区建造方式深刻变革。(2)强化产学研用结合,打造完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建议。鹿城区农村工匠培训班的开设课程高度结合我区农村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安排了建筑构造与建筑识图、新农村住宅与水电安装、安全生产、钢筋防水、混凝土等方面的专业性知识课程,契合了农村工匠的技能提升需求,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农村工匠队伍和从业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本土人才“活力”,为当地新农村建设贡献一臂之力。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鼓励引导施工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施工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积极鼓励优秀施工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绿色施工评选。(3)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完备绿色建筑人才梯队的建议。2023年为进一步突出政策的激励作用和导向性,助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参与制定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发〔2023〕34号)已正式发文,意见涵盖了企业资质升级奖励,标化工程、优质工程奖励,建筑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倾斜等政策,精准扶持,后续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3、关于建议三“积极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体系”。(1)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根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文件规定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进行落实,新建项目按照不同类型情况,分别按一星、二星、三星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执行。(2)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精品化发展的建议。根据政策要求,积极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基于去年实施经验,将实施难度较大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高星级绿色建筑、公共建筑改造等目标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在工作中提前谋划,重点审查,积极推动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建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标准,积极部门联动,促进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实施建设,打造全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

联 系 人:朱善国

联系电话:88320276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