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的公告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区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拟建立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技能指导。对全区调解组织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二)理论研究。开展调解理论研究,积极探讨调解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开展调解的新方法新经验;

(三)咨询服务。开展调解咨询服务,宣传人民调解知识,解答群众疑惑,为调解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心理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疏导、心理帮扶,进行心理减压,实现身心健康,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参与调解。通过受邀或主动参与等形式积极参加调解活动。受邀调解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到场参与,也可以针对调解案件提供调解意见或建议,不得参与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调解活动。

二、选任对象

专业人才库由调解技巧高、调解经验丰富、具有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以及法学、心理学等知识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优秀调解员、律师、退二线或退休政法干警等。

三、选任条件

选任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调解工作;

(三)年龄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

(四)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5年以上,专业知识深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街镇、有关部门可适当放宽专业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选任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实行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填写《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推荐(自荐)表》,单位意见可不填;定向邀请的,直接向有关单位发出推荐邀请,填写《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推荐(自荐)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申报。定向邀请单位中,各街镇、有关部门原则上至少推荐2名以上人员。

2、提交材料包括:(1)《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推荐(自荐)表》电子稿和扫描件各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2)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扫描件1份。

3、申报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7011805@qq.com。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

(二)审核确定

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区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司法局、区法学会等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发文确定专家库人员,并颁发聘书。

联系人:沙胜亮,0577-88330667,13777778535。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考评机制,每届任期3年,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充实。

2、对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或能总结提炼调解工作经验,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用或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并予以推广的,将在平安建设等工作评优评先中优先予以推荐。

六、履职保障

国家公职人员担任专家库人员参加相应工作的,不领取补贴;非公职人员的社会人士,由区社会治理中心和区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是我区着眼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高层次调解人才队伍储备建设的发展要求。各街镇、有关单位要从全区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调解人才的推荐工作,积极响应,认真参与,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认真组织。各街镇、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泛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单位优秀调解人才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类别及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认真做好调解人才推荐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入库人员的质量。

附件:1、有关部门名单.doc

     2、鹿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推荐(自荐)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治理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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