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6/2023-4413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23-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服务我辖区经济发展,规范项目工程建设,创建公正高效的竞争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开展藤桥镇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的入库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施工企业及服务类企业踊跃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库类型 企业库按照建设项目类别,分开择优组建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和工程服务企业库两大类三十一个专业类别,如有需要,另行补充。 工程施工企业库包括:1、房屋建筑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3、园林绿化工程;4、装饰装修工程;5、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等);6、公路工程;7、电子与智能化工程;8、电力工程;9、通信工程;10、各类建筑物拆除。 工程服务企业库包括:1、工程设计(建筑、市政、园林、电力、水利、公路、装饰、智能化、广告、文化等);2、造价咨询;3、工程监理;4、招标代理;5、地质勘探;6、地质灾害评估;7、环境影响评价;8、水利影响分析;9、水土保持方案评估;10、消防设施安全检测;11、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室内环境);12、竣工、地籍、管线、房产面积、土方、供(征)地、不动产及放样等测绘;1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14、基桩、地基、建筑基坑、建筑主体等检测;15、房屋安全评估鉴定;16、建筑(装潢)等垃圾清运;17、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18、风险评估、市场调查、咨询策划、投资管理咨询;19、法律咨询;20、软件开发;21、档案整理。 二、申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若为温州分公司,还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做要求的除外),资质要求如下: (1)建设施工企业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装修装饰工程企业入库必须具有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企业入库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相应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监理企业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5)建筑(装潢)垃圾清运企业入库必须具有与该业务范围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6)其他专业类别入库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国家规定对企业资质不做要求的除外) 4、建设施工企业还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自2020年1月 1日至今在温州市完成至少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工程业绩,其中广告设计类需提供至少三项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 6、在本市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专职人员三人以上(提供社保证明),至少需要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职称及执业资格,并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等。 7、在本市具有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若在诚信评价系统网站所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本企业库不允许联合体、失信企业及失信法人等申请报名。 三、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入库申请人须按如下顺序发送完整的电子扫描申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邮箱149622071@qq.com(需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申报表(附件1)。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申请人代表的有效授权书(附件2) (4)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接受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3)。 (5)入库申请企业简介、入库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盖上公章。 (6)承担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需提供本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材料、承担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学历、职称、社保证明(需要提供个人缴费档案)等个人材料。 (7) 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温州市完成至少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工程业绩,其中广告设计类需提供至少三项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 (8)企业在温州市的办公场所及设备情况(如为自有,则应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均需附能反映实际办公场所现状的实物照片(五张以上))。 (9)企业获奖受表彰情况。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4日 3、报名方式:将完整电子扫描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149622071@qq.com(需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程序 1、向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发送扫描件申报材料 2、入库候选单位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即2023年6月14日)后的两周内,于鹿城公务网发布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即视为入库。 3、联系电话:0577—86480161 4、纪委监督电话:0577—86480117 5、如有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招投标中心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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