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23-44606 | ||
组配分类 | 公共医疗卫生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文件,鹿城区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将于6月21日起正式开放申报端口。 申报详情 01 补贴对象 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鹿城区户籍人口。单方鹿城区户籍人口申领需子女落户鹿城区。 02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 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 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个数顺序领取,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03 申报材料 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书、申请人市民卡,单方鹿城户籍的还需提供子女落户证明。 04 申报流程 打开浙里办,搜索【温州市利民补助】; 扫脸认证后,进入利民补助小程序; 左上方选择【鹿城区】,找到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的项目; 点击【我要申报】—【自主申报】,进入项目后,根据提示将相关材料和内容补充完整,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05 其他 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申请,对启动时间之前的对象申领时间将适当顺延。 一个子女仅能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 请先确认申请人本人已办理温州市社保卡。新办理的社保卡(需开通社保卡功能)数据一般1-2天左右会在浙里办内更新。 来源:健康鹿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