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府东跨江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府东跨江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涉及水域:仓根河 3、工程内容:根据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G2023-143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该项目涉及水域回填面积约469.3m2。 4、占用水域面积:469.30m2。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仓根河(洪达路-黎明东路)新开挖河道717.59m2、上陡门浦(洪福路-黎明东路)新开挖河道1117.45m2。新开挖河道在完成温州市黎明东路(惠民路-府东路段)改造拓宽工程与温州市上陡门路(黎明东路-江滨路)工程补偿后仍有890.25m2余量,作为本项目等效替代水域工程。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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