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南郊街道葡萄棚B-04b地块沿河驳坎及绿化建设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葡萄棚河 3、工程内容:因施工需求,需设置临时围堰,围堰类型为松木桩纵向围堰,围堰采用直立式松木桩填土式,松木桩长6m,堰顶高程为3.12m,宽1.5m,围堰长度250m,占施工范围河道宽度11.5m; 4、占用水域面积:2777m2。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围堰施工时必须进行质量控制,避免施工中出现垮堤等质量事故,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待围堰施工完成及后续拆除围堰,围堰外侧河道均采用挖泥船或者长臂挖机进行挖除剩余淤泥,采用外运处理,挖除过程对施工范围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挖到设计标高。在导流期内,必须定期施工围堰进行观测、检查,并及时维护。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二楼(区农业农村局窗口)。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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