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鹿城藤桥段改建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330国道鹿城藤桥段改建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921日至202392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项目位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涉及河道包括,埭马溪支8、埭马溪、油岙河、新塘河支流1、底山根河、马石厂河、玉林溪、后岸河、潮埠溪、西湾溪、竹桥河、上桥河、周岙坦溪、规划河道(西山头)、西山头溪、规划河道(外垟村)、戍浦江、瓯江。

3、工程内容:本线路全长19.619km,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南雅隧道内(鹿城、瓯海交界位置)出隧道后向北布线,在埭马村附近与211省道鹿城段共线(211省道鹿城段在建,按80km/h,设计速度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经油岙,至山根附近与211省道鹿城段分离,主线向东沿规划布线,经玉林溪、潮埠溪、竹桥溪,在规划铁路外垟站南侧设高架桥跨公园路至溪江路段,同期建设地面辅道,之后主线上跨铁路进站线,之后沿山布线,设置下岸互通(T型)跨越金温货线铁路及乐清湾铁路支线后与现状330国道交叉,沿现状330国道向北拓宽至项目终点(藤桥与山福交界位置)。全线按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六车道(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3m(25.5m)。

工程涉及桥梁18座,分别为石鼓山大桥、埭马桥、油岙桥、外山根桥、山根桥、姜村大桥、姜村中桥、潮埠溪桥、上桥1号大桥、竹桥村桥、溪西垟桥、上桥2号大桥、渡头互通A匝道、渡头互通B匝道、下岸互通C匝道、下岸互通D匝道、外垟大桥、沿江桥,其中埭马桥、油岙桥、外山根桥、山根桥与S211鹿城段共线,属于拼宽桥梁,其余桥梁均为新建桥梁;涉及涵洞18座,其中人通涵洞2座,涉水涵洞3座,其余均为灌溉排水涵。

4、占用水域面积:工程全线合计占用一般水域面积8342.7m2,其中占用蓝线内一般水域面积631.3m2,蓝线外一般水域面积5711.4m2;占用蓝线内重要水域面积258.3m2,其中占用蓝线内瓯江水域面积190.8m2,戍浦江水域面积49.4m2,玉林溪水域面积18.1m2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开挖一般水域面积9882.8m2,重要水域面积565.7m2并将330国道官岭隧道连接线工程范围内占用蓝线内一般水域1439.7m2纳入本工程进行水域补偿。方案实施后,补偿水域较规划水域合计增加407.8m2,其中一般水域面积增加100.4m2,重要水域面积增加307.4m2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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