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位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大桥栈桥工程—南栈桥工程(变更)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位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瓯江、七都北段标准堤 3、工程内容:温州大桥栈桥工程跨堤段(第四联)将原方案的跨堤后向左侧接道路调整为上岸后由栈桥平台向斜右延伸,穿河堤坡面绿化带接至桥下既有道路。 4、占用水域面积:栈桥工程所涉及瓯江段为海域,不涉及水域占补。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按栈桥设计方案,做好栈桥末端与现有道路往衔接工作,确保当地交通通行不受阻碍,保障居民日常交通出行安全及便利;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 (2)变更桩基设计方案,将堤身4处钢管桩变更为混凝土灌注桩(具体方案由主设单位后续进行设计)。 (3)及时恢复塘身结构,桩基施工完成后沿堤身地面线往下30cm处进行切割,下部桩基保在堤身地面线以下不予拔出,切割后对堤身及时按原样进行恢复。 5、占用水域时间:截至2027年8月30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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