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7/2024-51123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王永标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356号《关于发展社区经济提升人间烟火气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机制。2023年初我局已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温州市鹿城区城市社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制定年度财务检查计划,强化公示公开和审计监管。根据检查计划,我局组织专人对各社区财务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社区资金管理、津补贴发放、资金使用审批等。依据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我局落实常态化查账,监督社区做好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对社区资金使用不严、经费使用审批违规等共性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性的监管。2023年,我局抽取17家社区作为检查对象,对检查中存在的内控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文通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二、丰富社区经营性收入渠道,增强社区发展内生动力。2023年我局已根据《关于实施“提质倍增”计划 加快推进社区经营收入的行动方案》(鹿现社办发〔2022〕12号)文件,以“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为主要目标,通过交通微循环收入、社区资产出租或利用收入、公共卫生费收入、邻里食堂分红等渠道增加社区收入,增强社区发展的内生动力。2023年,我区共计91个社区均实现超过30万的经营性收入,其中横河社区、新屿社区各实现192.33万元、169.55万元经营性收入,各个社区经营性收入主要来源涵盖租金分配、社区公司分红、邻里食堂分红等。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指导各社区丰富经营性收入增收渠道,除前述几种方式外,新增咪表、共享车库、电瓶车充电桩等“金角银边”,同时每季度对各社区经营性收入进行统计晾晒,提炼部分社区的增收经验,利用“村社干部成长训练营”进行分享和交流,并对收入情况较好的社区进行评优评先。对于部分资源禀赋有限、实现经营性收入较吃力的社区,建议其加入强村公司,并横向参考评优评先社区的增收途径,考虑增加受托业务费收入、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成立社区公司等途径。 三、鼓励社区开展各类邻里节活动、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盘活社区公共资源。2023年,各类社区活动在传统节日、邻里节日等民俗节庆日得到有序开展,例如谢池社区在公园路中段打造“公共空间市集”,通过按月固租的形式让运营商管理运营市集棚,年创收60余万元;鼓楼社区在五一假期举办纱帽河“榕树下市集”,市集汇集了社区内外的手工艺人、小型企业主等,售卖的商品涵盖了各类手工艺品、特色小吃美食等多种类型,同时还设置了特色演出,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同时也为本土创业者提供了展示平台。 今后,我局将配合多方力量帮助社区提升人间烟火气:一是配合区委社工部,鼓励利用小区、社区在传统民俗节日利用公共空间开展邻里节等一系列传统文化、小区展销活动,如家电以旧换新、特色民俗产品展销等;引导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活动进社区,开展文艺表演、传统美食制作、非遗展演、防诈骗公益宣传、便民服务、物业维修、困难群体慰问、健身养生培训等活动,以公益的方式实现“共建和谐邻里、共享文明社区”。二是协助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对社区民俗节日活动的活动合法合理性、活动区域权属划定、展销产品质量、进货销货渠道等方面进行监督、支持和把关,助力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区微经济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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