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约武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209号《关于鹿城区及早制定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拓宽行业投融资渠道,通过优惠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进入医养护融合领域。为进一步破解市区尤其是西片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增加设施供给,让有限的设施资源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区委区政府在双屿街道谋划打造鹿城区康养小镇项目,涉及双岙A-06、A-08、A-12、A-15地块,总用地面积200多亩,建筑面积超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0亿元。我们计划在板块内设置老年病专科特色医院、老年公寓、护养中心、康体活动中心等功能区域,建设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全覆盖的全方位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 二是制定《温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制定《温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本次规划的对象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类。 对于新建住宅类工程项目,按照《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温民养[2023]86号)的要求配置居家养老用房,并在项目方案审查阶段,联合区民政局、区资规分局、属地街道等部门,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审查把关,保障实施。 三是有序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养老服务功能建设。2023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2024年4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已发文明确温州市作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试点城市向国家推荐。我区拟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将依据《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落实落细导则要求,包括“养老服务功能应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布局时应统筹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等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设施环境;应结合服务社区的人口结构、老年人数量、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功能和规模”等。 二、加强医疗保障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鹿城区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制定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同时积极应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实现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更好的满足。 一是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我区积极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纵向联动12个部门,召开鹿城区医养结合工作部署协调会,研究制定《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推进医养相结合的健康支撑体系加快融合,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聚力构造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服务资源有序共享。 二是扩展医中设养,养中有医服务。我区在水心、洪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安宁疗护和开设了家庭病床服务,设置了中医科创成特色科室,辖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康复护理等都得到明显提升。我区还大力推行“养中设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达100%。同时,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大大满足了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提升了老年人感受度和满意度。 三、建设适合老年人的社区设施 一是建设公共场所体育基层场地设施。根据建规发【2018】349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居民住宅区内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建筑面积不少于0.3㎡/套的标准配建体育健身用房,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9㎡/套的标准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的规定落实体育场地配建。老旧小区改造体育场地面积涉及原有规划,存在用地属性限制,改变整体空间布局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可能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绿化面积等问题,因此在部分老旧小区中想重新增加体育场地面积存在困难。对于有合适场地且大多数业主无异议的,可申请体育健身设施的小区,我局已建立社区村-街镇-区级三级网络模式,经实地勘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年度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以及体育基层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统一安排,按照年度的场地设施建设任务进行推进。全区健身苑点共860处,近五年共新增健身苑点60处,并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的室外健身器材开展排查清理,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维护情况的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及时进行了维修和更新,从而保障老年人能放心使用室外健身器材。 二是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近几年,区残联通过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措施,不断提升和完善我区无障碍环境,下一步,鹿城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加大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解决影响残疾人群体基本生活的家庭和社区环境障碍、信息交流障碍、服务障碍等,全面提升社区无障碍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残疾人共建共享小康生活提供平等参与、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老年人精神关怀 积极探索构建“文化养老”新模式,整合文化、教育等资源,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优化配置,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文化养老圈”。目前,全区建有老年大学1所、老年学校14所,实现街镇级“老年学校”全覆盖;村居老年学堂42所,覆盖率达24.6%,打造了共享普惠的老年教育版图,城区基本实现“半小时老年教育圈”;以老年学员的需求为基础,定期发布问卷调查,结合实际开设“阳光心情”“防诈骗”“智能手机使用”“心理保健”等特色课程,其中1门课程获评教育部“智慧助老”优质课程资源;立足老年人共享智慧生活需求,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采取长学制、短期培训、送教下基层及入户指导等方式,面向全区老年人全面开展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银龄跨域数字鸿沟”项目累计培训老年学员21295人次。 一、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探索养老新模式 一是“养老+公益慈善”,心系桑榆晚景。引导点滴慈善公益力量助力为老服务“微公益”,为老年人描画温暖、祥和的夕阳图景。近5年来,投入260万元组织开展“悦享夕阳,温情相伴”“陪你变老”等公益创投项目,引导为老服务组织开展爱心敲门、日常送餐、精神慰藉等服务,涌现了“为未来的你送餐”“快递小哥送餐券”等特色品牌项目;联合民营企业和内外温商,成立前沙村、樟里村、驿头驿阳村等村社老年食堂专项基金,市场化运营34家邻里食堂、老年食堂,打造守护幸福“食”光、助力安心“养”老等特色服务项目,以“红日亭”为代表的善亭“慈善助餐”活动年辐射人数达50万人次。 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建设。近年来,在水心、洪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养结合能力服务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水心中心建成了康复病区,设置了老年康复护理病床,安宁疗护病床,中医科创成特色科室,辖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康复护理等都得到明显提升。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医中有养的医养服务中心。 今年温州市被国家卫健委列为全国唯一建设全国老年健康重点联系城市,鹿城区作为主城区,以积极建设全国老年健康重点联系城市县域示范区为目标,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新模式,鼓励现有养老机构开办医务室,推行“养中设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实行签约服务,在养老机构设置“嵌入式”医疗服务。同时,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效实施居家老人与家庭签约责任医生,享受日常健康问题咨询、健康教育、健康评估、用药指导、慢病管理、预约就诊、预约医生护士上门护理巡诊或因病情需要转诊的提供上级医疗机构预约等基本医疗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特定老年患者群体(因病符合住院条件、行动不便、到定点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确有困难的六类特定患者群体)在家里设立家庭病床,提供医疗支持,推进合理有序就医,为辖区老人提供更安全、可及、实惠的居家医疗服务,推动我区居家医疗服务水平又上新台阶。 另外,为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我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目前,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庆年坊社区以及大南街道花柳塘社区创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南汇街道吕浦社区已列为2024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培育单位。 三是积极推进康养体系的试点建设。近年来,鹿城区积极探索医养康养融合改革,着力构建“医康养护”大健康养老模式。2019年创新试点南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康养联合体建设。创新构建“1+2+3”康养联合体运行模式,围绕以构建康养联合体为目标,不断完善家庭预防性康养服务(前端)和居家维持性康养服务(后端)二大举措,建立医疗机构支撑、康养服务补贴支付、智慧康养系统支持三大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养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智慧化水平,打造集医疗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居家老人“三位一体”康养服务基层新样板。通过3年多的康联体运行模式实践,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已有4个康养联合体,今年计划在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5个康养联合体,实现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达50%。 六、建立老龄化应对机制 健全高站位、立体化的保障机制体系,推动实现顶层设计趋向完善、重大改革落地生效。 一是纳入“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一直以来,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明确鹿城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和重点,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将“老有康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区级养老工作专班,推动形成“区级指导抓、民政统筹抓、街镇具体抓、村社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实施“一揽子政策”引领发展。结合实际,制定《鹿城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近5年区级财政投入养老经费超2.08亿元,创新设立11个社区发展基金会、老年食堂基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建设;出台养老从业人员、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制度,刚性兑现岗位补贴超33.6万元,累计培育从业人员超2312人;深化校企合作,开设养老护理员相关专业,协同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复合式人才。 三是用好“一根指挥棒”压实责任。对标“浙里康养”金名片,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抓手,压实养老服务高质量考核责任,以绩效“指挥棒”助力全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5年来,累计为25个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14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500余人,开展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4个,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8家。 七、面向育龄人口出台激励生育政策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为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来温来鹿创业,市、区出台了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意见》(温委人﹝2023﹞2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3﹞20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公寓配租管理暂行办法》(鹿委人办〔2020〕5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26 号)等,对不同人才引进和留住人才给予资金及多方面的政策保障,多层次多档次覆盖,有效地解决了广大育龄年轻人的住房问题,受到广大青年欢迎。人才租房补贴: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按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人才住房配租: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4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区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80%,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如育龄年轻人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以上相应住房优惠政策,缓解住房压力。 二是出台生育补贴政策,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落实《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办法》(鹿委发〔2023〕16号),启动《鹿城区户籍人口三孩育儿补贴发放办法》工作;聚焦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等重点,组织开展新型婚育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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