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福路(洪林路-上陡门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洪福路(洪林路-上陡门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202410月1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仓根河

3、工程内容:应工程桥梁基础及挡墙施工要求,需设施临时围堰。在桥梁施工期间主要为洪福路桥2号墩、3号台下部结构及挡墙施工占用河道,桩基施工采用二台回旋钻桩机钻孔。河中桩基工程采用围堰截流施工,围堰高于常水位50cm,桩基施工埋设3.5m高钢护筒并高于地面30cm。

4、占用水域面积:1410㎡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在施工期间,配备大型挖机两台,驻扎工地,直至河道围堰、平台拆除,河道清理垃圾、淤泥干净,保证河道不堵塞、不淤塞方退场。同时配备发电机和抽水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日起-2025812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14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