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24-51300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翁文虎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98号《关于数字赋能工地扬尘监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所提的资料详实,对我区目前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做了深入调查分析,意见有针对性,对我们下一步工作推进很有帮助。 一、鹿城区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城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经统计,2023年鹿城区新开工各类项目127个,总建筑面积约33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40亿元。截至2024年6月,我区各类在建工地数255个,其中房屋建筑类项目157个,建筑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00亿元,市政类工程98个,造价约64亿元,建设规模体量常年位居全市前列。 为有效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提升绿色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区住建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控制标准、强化环保施工要求和措施,确保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扬尘防治体制机制。2023年,区住建局制定印发《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排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鹿城区建筑工地“红黑榜”评比行动方案》等通知方案,常态化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扬尘防治情况作为“红黑榜”评价重要指标。2024年5月,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完善该领域监管制度。 (二)强化扬尘防治具体措施。一是要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七个100%”措施;二是要求打桩和基坑开挖等施工阶段的在建工地的施工现场,除作业面外的裸露土必须采取覆盖措施;三是现场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底部出口要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临时搅拌区、木料加工等产生扬尘的材料加工要设置封闭加工棚,防止扬尘飞扬,并采取措施降尘抑尘。 (三)多元化开展扬尘防治监管。一是加强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刚性查处工作,2023至今我局共移送执法部门案件线索23条,立案调查21起,共处罚金56.2万元;二是实施扬尘季度信用评价,2024年第一季度扬尘评价,扬尘评价一类工地23个,扬尘评价二类工地51个,扬尘评价三类工地51个,评价结果联动企业税费缴纳;三是发布红黑榜通报,累计发布“红黑榜”6期,评选出“红榜”工地7个,“黑榜”工地31个,进一步形成扬尘防治多元化监管局面。 二、关于建议的具体反馈 诚如代表所说,根据《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部门应加强扬尘数字化管理建设,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以便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为此,我局紧紧围绕创新科学治理原则,持续探索开展数字赋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严控扬尘监控设备安装覆盖率。在项目开工前,区住建局通过实地查看、系统演示等方式,针对全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落实扬尘监测、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全覆盖。当前,我区在建工地设备在线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二)有效运用智慧住建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温州市智慧住建系统扬尘管控模块,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扬尘治理的数据进行实时查看,并通过数据汇总、自动预警等功能,来科学评估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效果和企业扬尘治理能力,进而达到我局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有效监管。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数字化监管闭环工作。进一步完善智慧住建扬尘监管模块功能,在线监测系统发现PM2.5超过设定阈值时将进行自动告警,由项目负责人处理、提请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办结销警,“线上告警+线下巡查”双闭环模式。 (二)创新试点进一步推动扬尘治理数字赋能。经前期调研,以创建“智慧工地”为契机,择优选择试点工地,结合在线工况应用,加强对工地扬尘实时监测监控力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全方位感知、常态化共享、精准化管控,力促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外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大气治理预警智能化、管理可视化、决策科学化。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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