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24-51301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王胜义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246号《关于落实老旧房屋装修格局改变具体职能部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旧房屋的装修和格局改变成为许多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正如您所说,当前普遍存在很多二房东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增设卫生间等设施的情况,这类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温鹿政发〔2024〕24号文件已赋权各街镇行使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应由街镇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但单纯的罚款无法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职能部门和监管机制的问题,今年3月,由我局牵头拟稿、区政府发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宣传引导、日常巡查、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处置违法行为等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的市场秩序,加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装修各方主体的行为。同时,多次组织各街镇开展专题培训,对相关文件进行专业解读,开展答疑解惑,目前各街镇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另一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数字住建”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方针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浙江省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区于2024年6月1日起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领域推行“房屋建筑码”,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须在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提交必要材料,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在收到材料后,需明确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装修时应遵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并登录“温州市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系统”登记装修项目和装修公司信息。属地街镇在收到信息推送后,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需将系统生成的“房屋建筑码”打印出来,并张贴在装修房屋显眼位置,便于管理人员巡查和公众举报。在属地街镇监督指导下,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民委员会指派专人,在装修期间进行每周巡查,并通过微信扫描“房屋建筑码”上传现场照片。通过“房屋建筑码”全覆盖,能实时掌握老旧房屋结构变化以及业主违法装修等隐患信息,从而实现老旧房屋信息整合和动态管控。 为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我局开展装修工程常态化巡查工作。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截至目前已巡查发现多起施工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已督促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书面回复;对已办理施工备案手续的纳入街道监管范围内,发现问题责令建设方改正;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责令立即停工,详细向企业告知申报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普及文明施工要求,树牢安全意识。 老旧房屋违法违规装修整治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强老旧房屋装修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房屋装修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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