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24/2024-51853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祝洁如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328号《关于优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涉企安全生产检查频次、标准、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建议,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调查走访和分析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联合检查,推动合规建设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将依照抽查程序、检查标准抓好贯彻执行,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相关信息,确保规范透明、依法有序。针对涉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将督促执法人员及时跟进,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尽职履职,凡发现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抽查职责的,将严肃追责。坚持“无事不忧、有求必应”,大力推动“最多查一次”“集中查一次”“进门查一次”的指导思想,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整体减少监管部门检查频次,确保在90日内最多接受一次检查。同时,推动安全生产合规建设,联合14个部门、单位出台相应惠企优补政策,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治理的新型安全生产合规企业,针对合规企业主动发现已着手纠正的违法行为或已着手整改隐患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以处罚。

二、统一检查标准,规范专家行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能力,区应急管理局采取以下举措: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五金、鞋革、电镀、机械、服饰五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基础台账、车间管理等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检查项目,为监管人员对企业检查内容做了统一标准。二是要求在鹿服务的中介机构,在指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时规范标准要求,指出的隐患问题需标明法律法规出处,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现状提出整改意见,不可随意加码。三是更新充实鹿城区应急管理专家库,重新评审专家资质,针对我区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内容进行任前培训,统一专家思想和服务标准。

三、强化机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弥补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贡献。但也积累不少问题,特别是在去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亚运安全防范工作中,发现存在社会化服务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为了提升机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信用评估模式,实现对中介机构分级管理,依据全年评估结果优胜劣汰,全面遏制中介乱象。采取措施如下:

(一)重审机构资质。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19117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96号)的要求,对机构资质进行重审。

(二)评估服务方案。各机构需在要求期限内,向区安委办提交一份在鹿的服务方案(盖公章),内容涵盖至少以下几点:

1.一张机构基本台账。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资质、场地、服务数量、工作业绩、内部培训记录、服务理念、社会评价等。

2.一张服务对象清单。清单内容要包括尚在合约期内的服务企业、具体服务范围、现场检查频次、每家企业对应的专家姓名和联系方式(属于注安师、安评师、注销师或相关中级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业务人员名称和联系方式;

3.一张服务流程表。表单内容要体现与企业签订合同时起,对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各项工作步骤,写明每步的工作内容、工作频次等;

4.一张隐患治理报告模板。指近期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督查、街镇检查,或自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后,帮助服务企业制作隐患治理方案和整改报告的范例模板。

(三)严查违规行为。各街镇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出具虚假报告、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点信息等,要及时报告区安委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将查处情况抄告相关行业部门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在平台中降低其评价等级。对发生事故企业,要一律倒查中介机构服务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优化评估模式。优化中介机构评价规则,建立以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记录录入情况等内容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评价表(见附件,试行),划分ABCD四个信用等级。区安委办将在每月末,评估区级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同时汇总结合服务企业的属地街镇评价结果(可在区级评价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或细化项目),按比例进行赋分;对同一家机构在多个街镇的,按一定比率综合换算。

四、建立机制,促进交流

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有需要及时召开的频次收集与解决全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互查互学互评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架起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各企业单位也可通过通讯平台向属地街镇反映问题,也可以由行业协会汇集问题后向区局反馈。

感谢您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621



联系单位: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科

联 系 人:余领

联系电话:0577-880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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