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拟对温州市鹿城区水系连通暨平原河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龟河整治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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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水系连通暨平原河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龟河整治工程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龟湖上游

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详细情况见环评文本。

2024年10月31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鹿城区水系连通暨平原河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龟河整治工程》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细情况见环评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的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60282;传真:057788660290

通讯地址:温州市宽带路18号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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