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浙南农贸市场引入管燃气工程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温瑞塘河 3、工程内容:因工程施工需要,拟在温瑞塘河南北两侧沿岸进行开挖,定向钻施工过河。过河定向钻管顶距河床底最短距离6米,入土点工作坑距离河岸最短距离43.66米,出土点工作坑距离河岸最短距离20.55米。 4、占用水域面积:0。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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