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4-52188 |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2家餐饮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唯珍餐饮店使用的加饭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唯珍餐饮店使用的加饭酒(生产日期:2024年8月18日),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GB/T 13662-2018《黄酒》(清爽半干型,一级)要求。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09月2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唯珍餐饮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44900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加饭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加饭酒购进数量为3箱(18瓶),货值180元,除被抽样的4瓶,其余已全部使用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吴小谦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酸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吴小谦餐饮店经营使用不合格“酸笋”检验结果如下:检测结果为该商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0月2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吴小谦餐饮店直接送达了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450953 ),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被抽样同一批次的“酸笋”。经初步调查,该店的上述“酸笋”是作为店里免费配料提供给顾客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就是顾客在其店消费“螺蛳粉”可以免费用“酸笋”是当佐料使用的。当事人于2024年09月15日从手机APP:“肥姨妈螺蛳粉”手机微信下单(生产商:柳州市柳南区肥妈妈食品厂)购进的(生产日期2024年9月13日),总进货数为20包,进货价为16.8元/包,总进货金额336元,其中的9包在2024年9月23日的抽样检测中以进价16.8元/包售出是无利润的,这批“酸笋”是无利润的,该批次“酸笋”现在都已用完了,当事人也没有再购进过,现在店内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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