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板 桥一路(飞虹街—智源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板桥一路(飞虹街—智源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10日至2024年41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上江沥河(规划回填河道)、殿后河

3、工程内容:板桥一路(飞虹街—智源街)西起飞虹街(K0+541.092),在 K0+846 处跨越殿后河,东至智源街交界(K0+893.033)沿线涉河桥梁 1 座,跨越殿后河,填占河道水域面积为 53.79㎡。涉河路基4处,分别位于道路桩号 K0+540~K0+580、道路桩号 K0+600~K0+640、道路桩号 K0+740~K0+770、道路桩号 K0+790~K0+800 附近,其中路基 1 占用水域面积 483.77㎡,路基2占用水域面积为 252.50㎡,路基 3 占用水域面积141.06㎡,路基 4 占用水域面积0.69㎡,路基共计占用水域面积为 878.02㎡,占用水域河道为上江沥河(又名:深水河),上江沥河属于规划回填河道。

4、占用水域面积:殿后河53.79㎡+上江沥河878.02=931.81㎡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在规划蓝线基础上,对板桥一路桥桥孔范围以及桥梁边线上下游各5m范围河道拓宽,其中左岸拓宽 1.5m,规划蓝线外补偿开挖水域面积36.1㎡;右岸拓宽1.5m,规划蓝线外补偿开挖水域面积35.8㎡,合计在规划蓝线补偿水域面积71.9㎡,大于桥梁占用的水域面积,可以实现规划水域面积不减少2、路基占用水域为规划蓝线外水域,本次通过开挖殿后河规划蓝线内水域进行补偿,其中在殿后河左岸规划蓝线内开挖水域面积344.83㎡,右岸规划蓝线内开挖水域面积 607.93㎡,合计补偿规划蓝线内水域面积952.76㎡,大于项目占用的规划蓝线外水域,可以保证现状水域面积不减少。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977034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216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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