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199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研究同意,编制《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全纪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鹿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鹿城区政府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69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浙建〔2020〕18号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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