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7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9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七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八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与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LT005期)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周海亮超市销售的精品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周海亮超市销售的精品柿饼(购进日期:2024年3月18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周海亮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441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精品柿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精品柿饼经营数量共计6.3 千克,货值173.87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七分公司销售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七分公司销售的柿饼(购进日期:2024年3月17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3日向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七分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441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柿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柿饼经营数量共计6.5 千克,货值132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四分公司销售的仙草冻(仙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温州市元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草冻(仙草制品)(生产日期:2023年7月10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16日向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鹿城第四分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SPJ20240288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仙草冻(仙草制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仙草冻(仙草制品)经营数量共计2.24千克,货值11.2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张力平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张力平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4年3月30日),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6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张力平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495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白萝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萝卜经营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20元 ,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绿汇鲜果水果店销售的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绿汇鲜果水果店销售的杨梅(购进日期:2024年5月6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1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绿汇鲜果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SP2024035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杨梅。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杨梅购进数量共计6千克,货值6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兴隆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莴笋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兴隆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莴笋干(购进日期:2024年3月25日),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8日向温州市兴隆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507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莴笋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莴笋干购进数量为4千克,货值2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销售的白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销售的白芷(购进日期:2024年1月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8日向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507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白芷。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芷购进数量为5千克,货值25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销售的山奈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销售的山奈(购进日期:2024年1月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8日向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孙丽调味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509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山奈。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奈购进数量为5千克,货值25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农贸市场鲁福艮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农贸市场鲁福艮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4年3月31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30日向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农贸市场鲁福艮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433030230413091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螺丝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螺丝椒购进数量共计10千克,货值11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锡明蔬菜店销售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锡明蔬菜店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2024年3月2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锡明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433030230413081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山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药购进数量共计3千克,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郝海庆水果店销售的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郝海庆水果店销售的杨梅(购进日期:2024年5月4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1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郝海庆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SP2024035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杨梅。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杨梅购进数量共计3千克,货值40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友超市销售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友超市销售的柿饼(购进日期:2024年3月11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与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友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0470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柿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柿饼购进数量共计6.5千克,货值194.87元,除对外销售的0.47千克与被抽样的2.048千克,其余在抽检后下架未销售,后因腐败变质已全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温州市鹿城区丰门王国飞蔬菜店销售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王国飞蔬菜店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2024年3月2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王国飞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4330302304130859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山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药购进数量共计3.25千克,货值58.5元,除了被抽样的3千克以外,剩余0.25千克山药因断裂、品相不好已自行处理,无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何晴水果店销售的柿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何晴水果店销售的柿饼(购进日期:2024年3月9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何晴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441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柿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柿饼购进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1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五、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阳森食品店销售的慕拉提苏沙琪玛(核桃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阳森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杭州麦里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慕拉提苏沙琪玛(核桃味)(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阳森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80240000016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慕拉提苏沙琪玛(核桃味)。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慕拉提苏沙琪玛(核桃味)购进数量共计3千克,货值59.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六、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良健农产品店销售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良健农产品店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2024年03月24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2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良健农产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BJ243303030032013095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山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药采购数量共计15千克,货值4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七、温州市鹿城区双屿心亮调味品店销售的脱壳龙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心亮调味品店销售的脱壳龙眼干(购进日期:2024年3月28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双屿心亮调味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BJ24330300300531962ZX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脱壳龙眼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脱壳龙眼干购进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3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八、温州市鹿城区刘金叶蔬菜店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刘金叶蔬菜店销售的辣椒 (购进日期:2024年4月2日),克百威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刘金叶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514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辣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辣椒当事人共购入10公斤,货值1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九、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销售的泥鳅 (购进日期:2024年4月7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5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400535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泥鳅。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泥鳅当事人共购入9公斤,货值34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2024年3月6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1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4330302304130644ZX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小米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小米椒共购进10千克,货值1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一、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销售的红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销售的红线椒(购进日期:2024年3月6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4月1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方燕标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O.XBJ24330302304130645ZX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红线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红线椒共购进10千克,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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