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24-49363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4-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LT006期)


近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4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62批次、不合格1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污染物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物

温州市鹿城区小南碎琴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俊茜蔬菜店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俊茜蔬菜店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刘文英蔬菜店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张萍萍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物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陈占占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浩盛水产店销售的龙胆石斑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胡成月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沙拉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张剑斌水产摊销售的大黄鱼(非活体,海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农贸市场小微鲜水产摊销售的黄鱼(海水非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污染物

温州市鹿城区联勇超市销售的标称由舟山市正圆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潮熟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吴宏宇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宿娟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昌光糖果店销售标称由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田景涛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张显尧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鼓楼陈秀燕蔬菜店销售的老姜,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丽麦蔬菜摊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温州市鹿城区联勇超市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食品抽检合格.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xlsx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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