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份,鹿城区全社会用电量38.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增速较上半年、上年同期分别提升2.1和2.4个百分点,全行业用电和城乡居民用电增速较上半年均有回升。 从行业用电情况看,1-8月全行业用电量25.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用电量0.0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04%,同比增长70.8%;第二产业用电量11.2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3%,同比增长0.8%,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10.70亿千瓦时,增长4.1%,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14.3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7.6%,同比增长8.0%,增速较上半年提升0.9个百分点。 1-8月城乡居民用电量12.6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3.1%,同比增长7.9%,增速较上半年回升4.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9.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增速较上半年提升4.2个百分点。乡村居民用电量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增速较上半年提升3.6个百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