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5-1010399418 | ||
| 组配分类 | 教育督导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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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区第五届责任督学部分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第五届责任督学名单及责任分工公布如下: 一、责任督学名单 徐勒军 蔡云霄 伊 立 孙忠胜 谢海俊 朱 昕 王楚楚 叶晓敏 孙 晨 陈 戈 林克洪 张 盈 陈 梵 叶 慧 胡庆胜 郑锦剑 陈 屯 王依如 谷金强 季孝琛 杨 丹 陈忠河 仲崇光 林 海 郑曼谦 叶 辉 陈方夏 蒋 凡 李 烨 陈慧诚 杨 伟 叶德汉 林尚策 吴乐彤 伊晓敏 林其浓 唐小挺 王丁于 张雪峰 李智超 余佳莉 夏建广 马海波 蔡 永 高长征 柯受坚 杨伟燕 郭传兴 叶茂恒 陈俊杰 吴锡理 高玉峰 尹志梅 周晓玲 林臣林 温共存 张秀丽 蒋春慧 陈丽哲 胡 奇 胡建芬 李 莉 周小跃 吴佩泉 朱俊猛 贺 彬 周肖蕾 黄倩娴 林 芳 陈芸芸 黄凌云 徐克文 叶文胜 蒋 樨 王明兴 徐玲珍 董文林 潘 娟 王 捷 侯蓓君 二、工作职责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 (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五)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希望上述受聘的责任督学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制度和规程;自觉接受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安排;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指导、督促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敢说真话,廉洁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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