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32/2025-52099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鹿城区委、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鹿城建设总体要求,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建设。现将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中心党组决策行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已与北京观韬(温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做到依法推进事项公开公示;同时,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流程公开,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和完善1694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键获取。三是紧抓学法普法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觉把党的法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结合“8·8”诚信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课,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 (二)坚持规范高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高效闭环监管体系。打造“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层办理”的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将10个涉企问题收集渠道全量归集至“帮企云·企业之家”平台,健全涉企问题期限办结制度,简单诉求即时办,一般问题3日办,复杂诉求限时办,压紧压实责任链与工作链。健全“模拟问责”机制,聚焦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实施提前研判、精准监督、警示提醒,助推全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行政纠纷预防化解。推动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问题,畅通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对外公布投诉专线电话,服务大厅摆放意见箱、意见簿,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认真处理通过现场受理、电话、“12345”热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渠道反映的各类诉求,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行超期办理件闭环管理。全年共处理各类诉求60余件,按期办结率100%,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76%。三是落细政务服务日常督查。依托第三方调查对我区政务服务质效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及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30余个,对接相关单位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大厅窗口管理各项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三)优化监管体系,提升招投标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公共资源服务流程。拟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交易专区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细化明确开标区和评标区现场管理、各方主体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对标前、标中、标后薄弱点提出8方面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二是深化招投标数字赋能。推进“公优廉一体化”改革,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阳光e网”,将入场交易项目信息汇集统一纳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据算法等手段,将全市交易主体信息数据归集,可进行标前审核、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情况并进行干预。三是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工作要求,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执法、公检法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做到思想上统一、步伐上同步,深化信息共享应用,对涉案项目处置链条式跟踪,开展招投标领域综合治理,强化招投标领域案件突破成果,进一步净化招投标领域。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法治队伍建设薄弱。干部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和公职律师数量较少,人员配备、人员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相关审查机制的要求和流程掌握不深不透不熟练,需经常性咨询主管单位。 (二)法治宣传手段匮乏。中心目前普法活动形式主要集中为法治教育、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传统形式,普法宣传次数不多、活动范围不广、工作内容不深入;缺少能充分调动办事群众和干部积极性的创新性活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缺少部门间的交流沟通、学习借鉴,活动对象的针对性和活动内容的专业性不够。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相关主体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每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推进法治政府体系组建,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文件等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学习法治建设理论。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细致研读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切实领会法治建设理念。在中心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组等会议上时刻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提高个人法治素养。 (三)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强化组织廉政建设。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质询,增强组织工作透明度。同时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对于重大经费支出、个人廉政意识进行相关了解和排查,打造守法廉政型单位。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表率作用,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法治讲座、法治课堂、交流研讨等形式为载体,建立学法用法新模式,努力营造尊法守法浓厚氛围。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城市书房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根据法治鹿城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内容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筑牢法治思想防线,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构建常态化法治学习教育机制,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动力,打造法治化政务服务队伍。 (三)完善合同审查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继续加强与公职律师以及外聘法律顾问的合同咨询。在单位内部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等培训工作。强化各业务科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力度,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坚决退回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更加规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四)聚焦重点领域监督。以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机制为核心,拓展评价渠道,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助推器”作用,狠抓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效果,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行为规范化、监督评价考核标准化。加强同公、检、法及行业监督部门互联沟通,合力打击串通投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进一步优化交易监管体制,将制度规范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协同、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相融通,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体系,推动我区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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