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藤桥镇方隆岛临时人行便桥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戍浦江(重要水域) 3、工程内容:本次临时人行便桥为临时工程,主要功能为使方隆岛与周边道路相接,在戍浦江河道施工期间便于当地村民通行。跨越河道为戍浦江藤桥镇区末端至方隆段。该段河道现状宽度为44.4m,河道两侧为自然岸坡,规划河宽为45.7m。桥梁跨径为12+15+12+12=51m,桥总宽度为6m,桥面净宽为4m。上部为贝雷结构,下部为钢管桩基础(钢管Ф63cm、管壁厚10mm)。 4、占用水域面积:8.77㎡。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为降低桥梁建设对河道造成的冲刷影响,对桥底及桥梁上下游铺设块石护底,范围为桥下河段以及河道上下游各5m范围,块石护底厚0.3m,块石护底费用应一并计入主体工程概算中。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