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5329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云宸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洪杰: 本局于2025年4月8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一案依法作出催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温鹿文综催告字[2025]1号)。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温鹿文综执申字〔2025〕1号)。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文综催告字[2025]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后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文综催告字[2025]1号。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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