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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对硝基间甲酚、800吨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要求,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对硝基间甲酚、800吨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戍浦社区外垟村下湾,原设计3486t/a二硫化二苯并噻唑(DM)、1500t/a的2,3-二氰基丙酸乙酯、800t/a的二苯甲酰酒石酸,现状治理措施:含DMF水溶液委外处理,其他废水经预处理纳入温州鹿城轻工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以上产品均经环评审批(温环建函[2008]22号、温环建[2014]041号、温环建[2015]005号),环保验收(温环验[2013]042号、温环验[2017]003号)。因市场因素,企业拟通过停产800t/a二苯甲酰酒石酸项目,新上1000t/a对硝基间甲酚、800t/a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项目,依托现有配套及环保设施。估算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此次技改经鹿城区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302-26-03-080012-000。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废水处理协议标准后纳入温州鹿城轻工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 2)废气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经预测主要污染物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危险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分离蛋白、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次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再经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废水处理协议标准后纳入温州鹿城轻工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废气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综合采用冷凝回收、水喷淋、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等综合治理技术。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结论的要点 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戍浦社区外垟村下湾,年产1000吨对硝基间甲酚、800吨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技改项目经鹿城区经信局备案,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产业准入及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管控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三废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居民区。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企业人员等。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和面访形式反馈给业主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 1)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戍浦社区外垟村下湾 林总13968968102 2)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钟工0577-88983877 3)当地环保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 鹿城区宽带路18号 0577- 56588319 4)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民中心B座三楼(环保) 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 0577-88926386
公示单位: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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