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3/2025-5336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双屿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温州市鹿城区新泽雅苑、鹿城之光、桂语轩、天屿境园、忆江嘉园、茗景华庭、康悦家园、双岙嘉苑等处房产3年租赁权 ,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起始价:
注: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明确竞买一个标的,不可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买。若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需缴纳对应份数和金额的保证金并明确竞买标的序号。 1、本项目无不动产权证。 2、本项目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竞价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3、本项目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招标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次年起租金需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本项目租金无递增,不设装修期。 5、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6、转租规定: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进行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且租金、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项目优先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等,不得作为重餐饮使用。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等行业,所经营业态须符合属地部门管理要求并办理相关许可。 8、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收取租金开具租赁发票的税费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外,其他一切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治安费、其他配套功能包装费、营业审批费、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三、竞价方式: 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即日起至至2025年5月15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具体竞买人条件详见竞价文本或电话咨询。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至2025年5月15日16:00时,以缴纳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帐户为准。 五、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367573976042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六、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竞价会于2025年5月16日10时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新城大厦2101室)拍卖厅举行。 七、报名、看样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温州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 0577-88856398 13957707879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0577-88750902 看样地点:标的物现场。 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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