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5-5309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研究同意,编制《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全纪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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