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24/2025-5380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事故调查报告送达公告


浙江华锦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鹿城滨江浙江华锦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8·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温鹿政发〔202528号)认定你单位对该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因其它方式无法你单位送达调查报告,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来本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2819室)领取批复,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鹿城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529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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