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2025年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初次申请第二十七批)
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3〕72号)、《温州市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24〕43号)等文件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3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88193902、88224841。
温州市鹿城区2025年度拟取消公租房公示(初次申请第二十七批).xlsx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