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25-5436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鹿城区司法局决定公开选拔1名挂职律师提供专职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鹿城区司法局提供行政应诉等法律服务。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在鹿城区域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一年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较重治安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三、服务期限 本次选拔律师需提供挂职服务一年,期满后返回原律所。需要延长服务时间的,经律师和其所在律所同意,由鹿城区司法局确定。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起至7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挂职锻炼的律师,须如实填写《鹿城区司法局执业律师挂职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937462758@qq.com)。 (二)面试:报名审核通过后,适时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聘任:由鹿城区司法局与挂职律师签订聘任合同。挂职律师应于接到聘任通知后7个工作日到岗,不能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 五、其他事项 (一)挂职期间,其律师执业证书继续保留,暂停其他业务,专职从事挂职服务,并遵守鹿城区司法局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二)挂职工作结束后,鹿城区司法局对该律师在挂职服务期间的表现给予考核评定,并向市司法局、市律协及律师原单位反馈。挂职期限计入律师执业年限,挂职情况可作为律师申请年度执业考核的内容。 (三)挂职期间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挂职期间工作补贴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实施办法》(温鹿政发〔2023〕25号)规定按绩效发放。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科室:应诉科,联系电话:88812087)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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