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5/2025-54447
组配分类 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一路(飞虹街-智源街)(临时围堰与水上平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板桥一路(飞虹街-智源街)(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716日至202572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殿后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第一阶段围堰设计长度40m,设计宽度3m,设计高度2.5m占用河道水域面积134㎡;第二阶段水上钢平台总宽为17.5米,长12m,搞3.6m,占用河道水域面积210㎡。具体实施起止时间:自审批日起至20251231日。

4、占用水域面积:344㎡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本工程河道围堰及涉河水上钢平台,在梁板吊装前拆除,并完成桥梁范围的河道拓宽工作,河道拓宽至约60m;2、本工程河道围堰及涉河水上钢平台,在梁板吊装前拆除,并完成桥梁范围的河道疏浚工作,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3、在河道丰水期或连续降雨时,本工程涉河段及时与部门对接,开闸泄洪以河道管理部门为准。如导致本围堰导流水渠无法满足排水泄洪的功能时,无条件遵从河道管理部门的指令,在街道河道管理部门要求拆除围堰指令后无条件拆除本围堰工程堰体。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日起至20251231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977034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216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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