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5/2025-5451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蒲鞋市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合作招引方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横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招引标的物情况 本次招引项目为横河社区文化礼堂运营权,地址位于中央公馆南侧建筑,文化礼堂建筑面积约:209.27㎡。业态用途:文化、艺术、体育、科普教育等公益服务,以及非遗体验、观影等空间增值服务运营。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年。 三、报名申请材料 (一)文化礼堂项目社会化运营机构申请书; (二)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 (三)具有公共文化空间运营经验者优先,并提供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等。 (四)提供文化礼堂改造提升方案、文化礼堂运营方案的演示文稿,方案须符合鹿城区文化礼堂测评标准(以五星级要求为准),附装修预算,提交纸质方案与演示文稿PPT须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纸质方案为准。 (五)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逾期超过2次或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视为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文化礼堂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其他材料(如荣誉、品牌标识、活动影像资料等)。 四、相关告知事项 (一)本次招引运营企业与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横河社区签订《文化礼堂委托运营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主体不可更改。 (二)本次委托运营场地为文化礼堂公益类和文创类产业,不得经营重油污餐饮(如烧烤,炒菜,火锅);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影响周边正常生产生活;如竞拍人违反本条款规定,招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双方签订的《文化礼堂委托运营合同》,违反本条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营方承担。 (三)运营期间,如遇征收或因其他政策原因等导致政府需收回资产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则运营合同应无条件终止,运营方存在前期投入的损失自行承担,招引方提供运营期内已通过申请的各类奖励补助支持,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四)本次委托运营场地需要按照鹿城区五星级文化礼堂测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意向运营方需认真进行现场查看。在参加评审前,意向运营方对场地的提升改造、消防、房管、环保、卫生、设备安装、有关规费以及各类经营所需证照办理等情况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运营方在文化礼堂从事经营活动,应申报消防、执法、规划、环保等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手续;如因运营期间没有做好治安、防火、安保工作和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和损失一律由运营方承担。 (六)运营期间需无条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的日常管理和创建工作。 (七)运营期满后,运营方已修建、修缮、装饰形成的装饰物,除可移动物品外,其余均保留原状无偿归属招引方所有,运营方不得任意毁损、拆除,否则应负赔损责任。文化礼堂委托运营合同履行完毕后,需重新评估招引运营方,原运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在《文化礼堂委托运营合同》中明确。若本方案与《文化礼堂委托运营合同》存在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时间、地点: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上午11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横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航路32-1号)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360922 蒲鞋市街道监督电话:0577-55589568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横河社区 2025年 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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