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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马嘿烤肉店(经营者:林光辉):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店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案,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类)告知书》(温鹿综执罚听告字〔2025〕第001453号)(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类)告知书》(温鹿综执罚听告字〔2025〕第001453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经办人:高启后、陈璋 电话:882102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吴宅巷横西锦园裙楼南汇执法中队二楼文书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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