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关于退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近期办理的有关案件中存在部分无法联系、无人退领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请相关被取保候审人携带身份证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前往原办案单位办理有关核对处置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无人认领财物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依法处理。
清单如下: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领公告清单
主办单位
取保决定时间
被取保候审人姓名
金额
江滨
2021-9-24
张武
1000
2022-10-18
高崇
5000
2022-10-25
易维蓉
南门
2024-12-10
姜如海
郭昌涛
2000
蒲鞋市
2022-1-20
黄超翔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