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0025232355/2026-1010488666 | ||
| 组配分类 | 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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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60210C003的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6年2月10日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眺舟桥路通泰景苑北区11、12、18、25、26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晓彤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4046] 有效期至:2031年2月9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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