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002523219F/2026-1010567459
组配分类 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6-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港瓯江港区下岸作业区东区码头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一阶段)临时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港瓯江港区下岸作业区东区码头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一阶段)临时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527日至20266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瓯江

3、工程内容:因施工需要,需搭建临时钢平台10座,临时钢便桥3座,包括1#、2#钢便桥和多用途泊位处钢便桥,填土施工范围2处。

4、占用水域面积:8908.35㎡。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调整栈桥段堤防施工工序,建议在本次工程后实施,其中 1#、2#栈桥段堤防长度均为24m,并在两侧设置沉降分缝;(2)堤防外侧镇压层由本工程实施,其中,1#、2#栈桥处镇压层长度均为24m;(3)对工程施工期间及施工完成后1年内,对栈桥处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布置4排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面共2个观测点,合计8个测点。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7714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办公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527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